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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后感-余华《活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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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后感-余华《活着》

因为《老黑奴》这首歌曲,看到了人面对生活所持有的积极乐观的心态,便有了小说里这个中国式小人物的浮沉一生。通过田间偶遇的回忆,描述了老人徐福贵的一生,让我想起了阿甘,坐在长崎上,对着陌生人讲述自己的故事。 作为富贵子弟的徐福贵,家境殷实,但是在其沉迷于赌博的挥霍之下,100亩地都被其输光了,从此过上了贫苦的日子。他的双亲相继死去,虽然生前满是对于儿子的无奈,但都洋溢着浓浓的爱。富贵的一生经历了他人没有过的痛苦,既有来自身体上的,更多的是来自心灵的创伤。他的儿子因为献血用于抢救县长夫人,但是因为医务人员抽血过度而死,巧合的是县长正是自己曾经的战友,痛失爱子但又无处宣泄。他的女儿因为一场病变成了哑巴,虽然不能说话,但是聪明伶俐,在嫁给了老实本分的“歪头”二根之后,难产大出血而死,留下了一个儿子-苦根,这也是她和其丈夫原本幸福爱情的结晶。在女儿死后,原本患有软骨病的妻子也离开了人世,至此便自己和女婿守护着这苦命的外孙。但是上天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,二根在工地上被坍塌的水泥墙砸死了。一个近古稀之年的老人,一个几岁大小的孩童,相依为命,守着自家的茅草屋。苍天的怜悯之心已经淹没了,苦根也因为福贵的一次照顾不周,发烧病死了,白发人送黑发人,徐福贵眼睁睁的看着亲人一个个的离去,不论大小,不分男女。 一般的人,在经历过丧子之后,便斗志全无,更何况是这种“灭门之灾”。一个印象很深的情节是,二根死了准备送去医院,福贵死活不愿意进去,因为就是在那里他送走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。当生活一次次的摧残着自己,拿走原本活下去的些许盼头,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抗日战争的硝烟炮火没有夺走他的命,自然灾害的大饥荒他也挺过来了,文化大革命也逃脱了,却仍然摆脱不了噩运。他没有哭天抢地,痛诉命运的不公,也没有愤世嫉俗,指责社会的无良。只是默默地承受着,默默地活着,也许活着就是无声的胜利。当他和一头叫福贵的牛在田间犁地,谁说他活着不好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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